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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流程

发布日期:2018-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结题验收范围与依据

结题验收范围为我厅下达的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面上项目包括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为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项目管理办法》结题与验收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结题验收程序与材料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包含:重大项目、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所有类别的项目结题,填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进入项目管理系统https://info.jse.edu.cn/login 注册用户,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成果附件,专家签字的名单与意见。

三、结题验收方式与专家

重大项目由我厅委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议方式验收;面上资助经费项目委托相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验收;面上自筹经费项目由所在高校决定结题或验收,结题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会议评议由5位以上、通讯评议由3位以上外单位且不同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

四、项目管理要求与结题验收安排

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形成涵盖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及推广应用的全方位科研服务体系,指导科研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研活动、依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要依据项目合同的预期目标和要求,督促科研人员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切实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准备,严格审核验收材料,认真组织结题验收,确保验收不走过场。我厅将对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及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将结题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项目申报限额的重要因素。结题验收工作原则上应于项目到期后半年内完成,对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延期和中止的项目须填报《江苏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报告》(附件5),报我厅审批。

自然科:季薇、笪祖林   88780074